我国就WTO稀土争端案提出上诉

我国就WTO稀土争端案提出上诉

  • 2014年04月29日 10:30
  • 来源:中国铁合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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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稀土 争端 WTO
[导读]在世贸组织(WTO)发布有关中国稀土出口争端的专家组报告约一个月后,应诉方中国4月25日向WTO的上诉机构(Appellate Body)提交了上诉文件。

 

在世贸组织(WTO)发布有关中国稀土出口争端的专家组报告约一个月后,应诉方中国4月25日向WTO的上诉机构(Appellate Body)提交了上诉文件。

 

根据WTO上诉机构上周五公布的文件,中方对专家组报告中超过170处段落提出了反对意见,认为报告曲解了WTO规则和中国入世文件,进而要求上诉机构驳回专家组报告中有关中方“出口配额”违规等裁定。

 

中方是在4月17日宣布上诉的。此前,稀土案起诉方之一美国也在4月8日向上诉机构提出上诉;美方对专家组在裁定过程中对证据的处理表示了不满。

 

这标志着备受关注的中国稀土出口争端案由争端解决程序进入上诉程序。上诉只能从法律解释角度提出不同意见,不能重新质证,或者新开议题。

 

按照规则,上诉机构应该在60天、最多不超过90天的时间内做出答复,支持、修改或驳回专家组报告。之后,争端解决机构必须在30天内接受,或者在共识基础上回绝上诉结果。

 

目前,稀土案的另外两个起诉方欧盟和日本尚未跟随美国提出上诉。

 

世贸组织在3月26日发布了有关中国稀土案的专家组报告,支持大部分美、日、欧三方的诉讼要求,也驳回了部分起诉方的主张。

 

争端解决机构的专家组报告认为中国对包括17种稀土(rare earths)原材料、钨(tungsten)和钼(molybdenum)等施加的出口限制措施违规。

 

这三种出口限制措施是:对以多种形式出口的稀土原材料征收关税,对一定时间段的出口量施加配额,以及对这些原材料的出口企业权限加以特定限制。

 

终裁报告摘要分别解释说,中国入世文件承诺取消这些出口关税,而这些稀土原材料并没有被列入附件排除在外;出口配额的设置也是出于产业政策目标,而不是“保护”目的;同时,对企业出口权力的限制也违反了世贸规则。

 

此专家组报告一经公布,中、美、欧等当事方立即作出表态。美国白宫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认为美方胜诉。

 

中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当天做出回应说,专家组认可中方对稀土、钨、钼采取的综合性资源与环境保护措施,驳回了欧盟关于申请钼出口配额企业的“出口实绩”要求歧视外国企业的主张,中方对此表示赞赏。

 

商务部说,对于专家组裁定中方涉案产品的出口关税、出口配额以及出口配额管理和分配措施不符合有关世贸规则和中方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中方感到遗憾。

 

中方认为,在着日趋严峻的资源和环境压力下,中国政府近年来不断加强并完善对高污染、高耗能、消耗资源性产品的综合管理,“这些管理措施符合世贸组织倡导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擅长贸易问题的欧盟智库ECIPE主任牧山浩石(Hosuk Lee-Makiyama)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中方上诉成功的可能性非常小。”牧山浩石说,中央政府试图通过贸易限制措施来解决环境等问题的做法,是不符合WTO规则的。

 

根据行业组织中国稀土学会网站4月24日转引路透数据,中国3月份对美国和日本的稀土出口同比皆有增长,其中对美增10.85%,对日增38.21%。

 

数据显示,对法国、西班牙、德国和荷兰等欧盟国家的稀土出口同比也有大幅增长,对英国、奥地利等国则大幅下降。

  • [责任编辑:Ma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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