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关于组织申报十二五重大节能技改项目的通知

江西省关于组织申报十二五重大节能技改项目的通知

  • 2011年04月14日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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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节能减排
[导读]
各设区市工信委、省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十一五”以来,我省积极组织实施节能十大重点工程,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带动企业加大了节能投入力度,实施了一大批节能技改项目,为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38.2%、实现全省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目标起到了关键性和决定性的作用。
 为做好“十二五”工业节能工作,我委将建立“十二五”重大节能技改项目库,凡省内2015年前在建或拟建的节能技改项目均可申请入库。自今年起省级节能专项资金原则上集中重点支持列入项目库的节能技改项目建设。现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实施后原则上不新增产能,不属于上大压小或等量淘汰类项目;
 2、项目节能量2000吨标准煤以上,实施时间为“十二五”期间;
 3、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产品先进适用。
    二、申报要求
 请你们加强与重点用能企业的沟通衔接,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并于2011年4月底前将 “十二五”重大节能技改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我委节能处。
 联系人:武飞
 电 话:0791-6275512、6275082
 电子邮箱:jxjmwzyc@163.com
附件:“十二五”重大节能技改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附表请参看:http://www.jxdii.gov.cn/Item/8422.aspx 

  •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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