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的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的通知

  • 2011年06月25日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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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进口关税 镍 汽油 柴油
[导读]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201171日起对汽油等33个税目商品进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部分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调整表.pdf

  •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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