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龙门钢铁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公示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为2019年10月31日至11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原材料工业处反馈。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转自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