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城市联鑫钢铁有限公司3#高炉技改项目产能置换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厅于2019年11月5日至11月12日对盐城市联鑫钢铁有限公司3#高炉技改项目产能置换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现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监督。
(转自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