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2014年7月25日宣布初裁结果,认定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行为。
美国商务部当天发表声明说,初步认定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出口到美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其中中国大陆厂商的倾销幅度为26.33%至165.04%,台湾地区厂商的倾销幅度为27.59%至44018%。基于初裁结果,美国商务部将通知美国海关对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相关厂商征收保证金。
为回应德国光伏企业巨头太阳能世界公司美国分公司的申诉,美国商务部2014年1月开始对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调查,并于6月初步裁定从中国大陆进口的上述产品存在补贴行为。
根据美方最新日程,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分别于今年12月和明年1月对上述调查作出终裁。如果两家机构均作出肯定性终裁,认定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进口的此类产品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要求美国海关对相关产品征收“双反”关税。
根据美国商务部的数据,2013年美国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进口的这类产品金额分别为15亿美元和6.57亿美元。
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此前表示,这是美方在2012年11月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已征收高额反倾销、反补贴税的情况下,再次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并试图征收高额税,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该负责人指出,美方对中国产品进行限制的做法,是对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保护色彩十分明显,势必使中美光伏贸易纠纷再度升级。
美国智库学者和太阳能行业协会多次警告,许多美国太阳能制造商依赖于全球光伏供应链,征收“双反”关税的做法也会损害美国太阳能产业下游企业利益,并减少太阳能产业相关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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