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1年5月1日起,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
已完成“清洁运输”改造和评估监测的江苏长强钢铁有限公司停止执行部分项目指标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
自4月18日20时至26日8时采取以下加严减排措施。
对全市钢铁(含独立球团)、焦化、砖瓦(矸石砖)、岩棉、水泥(含粉磨站)、铸造、炭素、石灰和氧化锌等重点行业进行绿色绩效评估。
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采取举措推动稳定原材料价格。
工信部发文表示,严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新增产能,严管严控电解铝新增产能。
4月19日,应急管理部召开部党委会议,分析近期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