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2号 关于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的立案公告
2014年1月20日,商务部发布2014年第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自2014年1月20日起5年。2017年11月21日,商务部发布2017年第78号公告,决定调整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的反倾销税率。 |
2019-01-20 10:32
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3号 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补贴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的立案公告
2014年1月20日,商务部发布2014年第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最终反补贴措施,实施期限为自2014年1月20日起5年。 |
2019-01-20 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