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大宗固体废弃物(以下简称“大宗固废”)指单一种类年产生量在1亿吨以上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工业副产石膏、冶炼渣、建筑垃圾和农作物秸秆等七个品类。 |
2021-03-25 09:44
大宗固体废弃物(以下简称“大宗固废”)指单一种类年产生量在1亿吨以上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工业副产石膏、冶炼渣、建筑垃圾和农作物秸秆等七个品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