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淘汰落后设备逐级分解目标确定 “小规模”成为清理重点

甘肃淘汰落后设备逐级分解目标确定 “小规模”成为清理重点

  • 2010年07月23日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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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铁合金 电石
[导读]
 
日前从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上获悉,在摸清我省铁合金、水泥等11个行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我省确定了按年度淘汰落后设备的逐级分解目标。
 
据介绍,电力行业淘汰小火电机组。煤炭行业要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小煤矿窑。焦炭行业要在2010年底前,淘汰炭化室高度4.3米以下的小机焦(3.2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铁合金行业和电石行业,要在2010年底前,淘汰6300千伏安以下的矿热炉。
 
钢铁行业要在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的炼铁高炉,淘汰30吨及以下的炼钢转炉、电炉。
 
有色金属行业要在2011年底前,淘汰100千安及以下的电解铝小预焙槽;淘汰密闭鼓风炉、电炉、反射炉炼铜工艺及设备;淘汰采用烧结锅、烧结盘、简易高炉等落后方式炼铅工艺及设备,淘汰未配套建设制酸及尾气吸收系统的烧结机炼铅工艺;淘汰采用马弗炉、马槽炉、横罐、小竖罐(单日单罐产量8吨以下)等进行焙烧,采用简易冷凝设施进行收尘等落后方式炼锌或生产氧化锌制品的生产工艺及设备。
 
建材行业要在2012年底前,淘汰窑径3米以下的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窑径2.5米以下的水泥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的除外)、水泥湿法窑生产线(主要用于处理污泥、电石渣等的除外)、直径3米以下的水泥磨机(生产特种水泥的除外)以及水泥土(蛋)窑、普通立窑等落后水泥产能;淘汰平拉工艺平板玻璃生产线(含格法)等落后平板玻璃产能。
 
轻工业要在2011年底前,淘汰年产3.4万吨以下的草浆生产装置、年产1.7万吨以下的化学制浆生产线,淘汰以废纸为原料、年产1万吨以下的造纸生产线;淘汰落后酒精生产工艺及年产3万吨以下的酒精生产企业(废糖蜜制酒精除外);淘汰年产3万吨以下的味精生产装置;淘汰环保不达标的柠檬酸生产装置;淘汰年加工3万标张以下的制革生产线。
 
  •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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