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提速

阿拉善盟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提速

  • 2010年07月28日 09:45
  • 来源:

  • 0
  • 关键字:铁合金 落后产能
[导读]
 
    在已实施的小煤矿关闭工作基础上,阿盟将再出“重拳”,进一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扫除障碍——记者昨日从盟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获悉,根据行署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从今年起,阿盟将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重点在煤炭、电力、水泥、冶金及电石和铁合金五大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意见》明确了阿盟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目标任务及“时间表”。在煤炭行业,阿盟将于今年底前关闭淘汰单井在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淘汰炭化室高度4.3米、规模60万吨以下的焦化炉装置(3.2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到2015年,阿盟将关闭生产规模较小、生产工艺相对落后的原煤生产矿井11对。在电力行业,到2012年前,阿盟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及发电煤耗高出2009年自治区平均水平的10%、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的各类燃煤火电机组、未达到环保排放标准的各类机组将全部被淘汰。
   
     在水泥行业,到2011年底前,窑径3米以下的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和直径3米以下水泥磨机(生产特种水泥除外)将被淘汰。在冶金行业,到2010年底前,3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2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将被淘汰;到2011年底前,将进一步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
   
    针对电石和铁合金行业,阿盟将禁止建设和淘汰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电石项目及内燃式铁合金矿热炉,并根据节能降耗目标完成情况,在有条件的地区淘汰12500千伏安以下矿热炉。
   
    《意见》同时明确,阿盟铁矿及有色金属采选要继续施行整合采矿,淘汰落后小矿山,推进矿、采、选、冶、加工一体化,实现转化率至少在60%以上。其它行业中,凡属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均应按要求在2012年底前予以淘汰、拆除。
   
    《意见》还确定了上述五大行业未来几年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明确了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路线图”。其中,煤炭行业的调整重点是:鼓励煤炭企业与电力、冶金、化工、建材、交通运输等行业进行相互整合联营,提高产业集聚和产业集中度;发展煤、盐联合化工循环经济及煤炭洁净生产、洁净利用和洁净输送,同时推动煤矿企业采用节能减排新技术和新工艺,实施综采技术改革。电力行业的调整重点是:鼓励建设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大型机组,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项目;加快发展与电网相适应的风电、太阳能等绿色能源发电项目。
   
    水泥行业的调整重点是:在阿盟范围内合理布局水泥生产项目,鼓励企业在现有生产线上进行余热发电、粉磨系统节能改造、粉尘治理,支持利用工业废弃物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技术改造项目。冶金行业的调整重点是: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加快发展有色金属延伸加工,重点鼓励由采、选、冶向机械装备制造方向发展。
   
    电石和铁合金行业的调整重点是:鼓励现有企业实施深加工及循环配套产业,支持电石企业通过多种方式与聚氯乙烯生产企业进行联合、重组。新增电石项目必须是PVC配套项目,应符合上大压小、等量置换原则。铁合金行业鼓励现有铁合金生产企业联合、兼并、重组,支持现有12500千伏安及以上铁合金矿热炉改造为特种铁合金矿热炉,优化铁合金产品结构。
   
    据悉,目前阿盟已成立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相关的摸底调查工作已展开。
 
  • [责任编辑:editor]

评论内容

请登录后评论!   登录   注册
请先登录再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