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日开始到年底包头石拐区对钢铁、硅铁、镁合金企业继续实行电力扶持政策

2014年6月1日开始到年底包头石拐区对钢铁、硅铁、镁合金企业继续实行电力扶持政策

  • 2014年06月11日 14:34
  • 来源:中国铁合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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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4年6月1日开始到年底包头石拐区对钢铁、硅铁、镁合金企业继续实行电力扶持政策

包头石拐区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6户。其中工业园区企业41户,其分布为:硅铁企业19户、电石企业1户、镍铁企业8户、镁合金企业4户、钢铁企业1户、其它企业8户。园区外围企业15户,其分布为:神包矿业公司、柯达化工、煤炭洗选企业7户、其它企业6户。

由于产品市场持续低迷,生产成本增加等因素影响,全区56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目前停产企业达25户,占规模以上企业户数的44.6%,开工的31户企业处于勉强维持生产状况,对我区工业产值完成影响巨大。

规模以上镁合金企业亏损面较大,由于产品价格持续低迷,销售价比生产成本价低1000元左右,形成价格倒挂,企业无力支撑,产量急剧下滑。

规模以上镍铁企业无法正常开工生产。虽然产品市场需求量大,但是原材料产地对出口进行管制,企业进口原材料供不应求。

针对我区钢铁、硅铁、镁合金企业电费占生产成本比率较大的现状,继续实行电力扶持政策,严格落实电价增量补贴、电力多边交易及电价优惠补贴政策。对月用电量超过1000万千瓦时的铁合金生产企业实行全电价补贴,每千瓦时补贴0.01元。

鼓励镁合金企业生产和循环发展。每生产1吨镁合金补贴200元。

支持企业实行“产品-原料”相互供应发展模式,对我区范围内企业收购本区内硅铁产品,每吨补贴50元;收购本区范围内兰炭产品,每吨补贴20元。

为积极应对持续低迷的煤炭市场,促进区内煤炭产业链的健康发展,暂时执行新的规费收取标准。一是原煤直接向区外销售按每吨16元收取规费;二是对产能在60万吨以上的洗煤企业,其产品在本区内销售按每吨3.1元收取规费,对产能在60万吨以上的洗煤企业,其产品向区外销售按每吨6.1元收取规费;三是外购原煤、洗煤在本区内加工配洗暂免征收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区政府每月投入1200万元专项资金,连续投入3个月专项用于收储企业部分承兑汇票,收储量为企业缴纳电费量的20%,使企业使用承兑汇票支付电费比例提高到50%,贴现率暂按3%收取。积极争取上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我区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对纳入统计口径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我区奖励每户10万元。

本方案从2014年6月1日起实施,执行至年底。(摘自石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拐区工业经济扭亏增盈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

  • [责任编辑:Phillip.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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