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合金网讯:刚进入七月,全国大范围的降雨铺天盖地,大部份锰矿玩家好像都在一边看雨水一边玩微信,各种信息与笑话等段子自然不少,上海晋能的南非半碳酸锰矿也不乏关心者提及。此前看到不少行业人士从书写习惯、CIQ权威与复检协商等角度进行了一些分析建议,深受启发。尽管还没有见到上海晋能发布的新消息,这次合同争议与品质差异的不开心事件一定会在中国锰行业内产生广泛影响。笔者以为,在锰矿等合金矿石进口中,买家只要明确拒收条款,即英文的“REJECTION”,许多争议都可避免。在实际操作中,如下两点需要细心。
一、尽管下限(minimum)应是拒收值,仍须详细明确拒收条款,也可简化书写为minimum(rejection)。在信用证条款里尤其要逐一明确,不能嫌麻烦,以避免个别出口商为此争执,也可避免中国的收单行或开证行出现误判。
二、降低首付款比例是有效保证。此前,由于中国需求急速扩张,中国买家群体扩大,个别国外锰矿山以此提出了许多不合理条款,使买家处于被动的劣势地位。比如98%或97%首付款等要求,其口头理由就是矿石品质能够保证。
事实上,口头保证的兑现率本身就是个问题,操作讲求书面证据。毕竟矿石是自然资源,同一矿体的品质差异也客观存在,锰矿等矿石的价值也不特别高,无法做到每块都检测,而且检验本身也有误差。
试想一下,如果矿石品质确实能够保证与合同约定一样,出口商何必坚持高比例的首付款呢?信用证项下的收款是有保证的,完全没有必要因此与买家就此提出过分要求。因此也可以推测,或许正因为出口商的信心不足,才要求中国买家被迫接受高首付款,以求解决麻烦时占据主动。
实际操作中,高比例首付款的开证一般都会带来最终结算时出口方须退支的大额退款。信誉卓著的出口商退款还比较快,不少的退款往往会一拖再拖,最后赖账的也有,某土耳其铬矿山就曾拒绝退还中方的多笔尾款。若出现那样的情况,中国买家不仅遭受货款损失,还会面临进口单据核销等麻烦。
最后,建议进口操作人员要与中国的开证或收单银行多沟通,一些城市的个别银行对进口付汇远比对出口收汇要着急得多,搞不好在银行经办人那里还会遇到意想不到的被动处置。
不管怎样,如果在制作外贸单据时摈弃中文的委婉表达方式,严格采用西方的直接明确的语言习惯,把该标注“REJECTION”的每一个细则都耐心地逐一明确在信用证等重要单据中,以后的各项操作都会规范得多。同样,对超过95%首付款的进口合同,中国买家就应首先警惕该尾款难收,也可因此质疑卖家的商业诚信。(本网会员单位供稿)
- [责任编辑:Yueleilei]
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