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资源大规模开发利用后,将成为攀枝花市的新经济增长点。项目的实施,可有效地解决国内钛白粉厂的废酸和硫酸亚铁对环境的污染,明显削减行业万吨产品的产污量,回收铁资源,实现我国钛工业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具有明显的环境正效益。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的主产品为钛渣,因此工程属于钒钛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而铁合金是铁与一种或几种元素组成的中间合金,主要用于钢铁冶炼。铁合金在钢铁工业中一般还把所有炼钢用的中间合金,不论含铁与否(如硅钙合金),都称为“铁合金”。本项目主要将钛精矿中的铁和钛渣(酸渣)进行分离,因此本项目不属于铁合金生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可知,钛渣生产属于允许类。为此,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文件川投资备[51040012022801]0006号及攀发改函[2014]79号对本项目建设予以确认。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
2、规划符合性分析
据《四川攀枝花钒钛产业园扩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稿)》:园区规划区面积将在2005年《四川省攀枝花高耗能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04-2020)约25.0 km2基础上扩区到47 km2;扩展后的园区包括团山、马店河、立柯、迤资、安宁、金河六个组团。
园区的性质为:中国钒钛之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钒钛为主导产业,化工、有色金属、电冶合金、钢铁机械制造等‘百亿’产业为支撑,多种产业协同发展”的国家级开发区。
园区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钒钛、化工、有色、钢铁、电冶等领域,培育支柱产业,形成产业链延伸,建成国内钒钛工业产业基地。
团山、马店河、立柯三个组团用地界线:北为大桥沟,东为金沙江,南为迤资火车站,西为罗家梁子。工业片区内共分北部片区(团山组团),是产业园主要的加工工业组团;中部片区(马店河组团),是产业园主要的化工工业组团;中南部组团(立柯组团),是产业园主要的钢铁、电冶产业组团。
综上所述,本工程选址于四川攀枝花钒钛产业园马店河组团,主要建设内容半密闭电炉冶炼钛渣,属钒钛产业,属于园区鼓励入园企业类型。其建设符合园区性质与产业定位,符合团山、马店河及立柯组团规划布局。
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水环境质量现状
受纳水体金沙江各项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要求,地表水水质状况良好。
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环境空气中,各点TSP、PM10、PM2.5、SO2、NOx的测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良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上述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1#、3#测点夜间噪声超标,其余测点噪声昼夜间均无超标现象。1#测点(厂界南面)紧挨厂区内的回转窑车间和造球润磨车间,3#测点(厂界北面)紧挨厂区内的钛渣破碎车间和矿热炉车间,超标主要原因为现阶段厂区高噪声设备的降噪措施还没有完善,厂区很多设备还在调试阶段。因此,厂区因及时完善相关设备的降噪措施,进而使厂区厂界噪声达标。
4、环境影响分析
(1)对环境空气影响
经预测分析,正常生产条件下,项目的建设对评价区域内的大气环境影响不明显。
在事故排放状态下,除尘净化设备出现故障时,废气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工程应尽量避免出现事故排放。
(2)对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作为钛渣喷淋补充水,不外排。
工程建设对地表水体金沙江水质影响不明显,区域内地表水水质将保持现状。
(3)对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工业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车间地面采用混凝土浇筑,水泥硬化,车间四周修建截流沟和挡墙,防止雨水进入生产车间。生活污水采用二级生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综上,本项目无废水外排,因此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项目建成后,区域地下水水质仍将维持现状。
(4)对声环境影响
本工程通过对噪声采取治理措施后,其噪声源对厂界及保护目标的贡献值较小,对区域声学环境影响较小,区域声学环境质量将基本维持现状。
(5)工业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工程产生的主要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回收利用;产生的少量脱硫渣全部堆存于园区拟建的渣场,得到了妥善的处理;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由专人定期送往攀枝花市垃圾处置场。本工程对固体废物处置的措施安全有效,去向明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区域环境仍将维持现状。
(6)环境防护距离
本次评价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次评价确定卫生防护距离为以原料煤棚、回转窑、矿热炉为中心100m范围。根据外环境调查,该范围内无常住居民分布,不涉及搬迁问题。另外,建议地方政府部门在此距离范围内不得再建和规划居住用房等与项目不相容的敏感设施。
5、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
1)达标排放
项目对废气采取除尘、脱硫措施,对生产废水采取中和、沉淀、过滤措施后回用,生活污水采取生化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对噪声实施减震,隔声等环保措施。对项目 “三废”污染源采取治理措施后,项目排放的“三废”主要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
2) 总量控制
项目建设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同时,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的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建议指标为:
表 项目总量控制建议指标(t/a)
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
排放总量
评价建议总量控制指标
大气
污染物
烟(粉)尘
68.4
68.4
SO2
39.7
39.7
NO2
64
64
固废
工业固废
545.75
545.75
总量指标来源:攀枝花市。
6、清洁生产
工程在生产工艺与装备、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废物回收利用指标等方面处于国内先进水平,该工程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7、环境风险
工程在采取本次环评提出的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可将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影响降至可接受水平。企业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8、公众参与
本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广大居民的支持,大多数居民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其生产、工作、周围居民和当地的环境为无影响;对生活条件有所改善,大多数人都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将推动地区的经济发展。本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在营运过程中必须做好污染治理,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9、项目环保可行性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当地区域总体规划,总图布置可行。拟采用的生产工艺,满足清洁生产要求,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不明显,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项目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工程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则从环保角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10、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攀枝花市奥磊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金江钛渣厂
联 系 人:徐号 联系电话:0812-8786688
2)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8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 系 人:潘成武 联系电话:028-85566120 传真:028-85566120
11、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 [责任编辑:Ma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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