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环评审批,佰利联(002601.SZ)擅自开工建设年产 2×15万吨富钛料项目受到处罚。近日佰利联收到了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决定书》。
河南省环保厅认定佰利联上述行为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将责令:公司立即停止建设,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对公司作出罚款十六万元的行政处罚。
佰利联方面表示,将及时履行上述处罚决定,积极推动办理上述项目的环评手续,并将有关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公告。
此前,国家发改委制定了鼓励“单线产能3万吨/年及以上、并以二氧化钛含量不小于90%的富钛料为原料的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的产业政策。
早在2013年2月27日,佰利联即披露拟配套建设15万吨/年富钛料生产线,该项目为年产30万吨富钛料项目一期,总建设期为18个月,总投资估算为6617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0074万元,流动资金16096万元。公司称,该项目是为了满足公司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建成投产后对原材料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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