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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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云海镁业有限公司22.5万美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5%) |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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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CQ14141-JSCQ14017-1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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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苏国信发【2014】138号
批准日期: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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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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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挂牌日期:2014年8月29日 挂牌起始日期:2014年8月29日 挂牌终止日期:2014年9月30日 |
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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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苏公司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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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
南京云海镁业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号码 |
320100400013594 |
注册资本(万元) |
150(美元) |
法定代表人 |
梅小明 |
住所 |
南京溧水县晶桥镇 |
经营范围 |
生产压铸用镁合金、镁合金粉屑、牺牲阳极以及镁合金相关产品,并销售自产产品。 |
职工人数(人) |
34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 |
其他 |
成立于2000年12月7日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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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2.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35%;日本大阪特殊合金株式会社出资4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30%;日本丰田通商株式会社出资3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20%;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苏公司出资22.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15%。 |
审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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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万元) |
1281.78(截至2014年2月28日) |
净资产(万元) |
1129.49(截至2014年2月28日)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318.38(2014年1-2月) |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
-128.35(2014年1-2月) |
上年净利润(万元) |
-128.35(2014年1-2月) |
资产评估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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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南京中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宁信评报字(2014)第012号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14年2月28日 |
标的企业评估值 |
资产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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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6.07 |
净资产(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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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78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73.07万元 |
特别事项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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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
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梅小明出资的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收购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
放弃优先受让权 |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声明行使优先受让权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
期间权益增加额 |
详见“其他重要事项” |
其他重要事项 |
一、标的企业董事会决议同意股东日本大阪特殊合金株式会社、日本丰田通商株式会社将所持有的南京云海镁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二、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因标的企业持续经营所产生的净资产的增加额或减少额,由受让方按照此次受让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三、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方凭工商部门出具的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资料向交易所申请划转产权交易价款;
四、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公司股权,并对该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转让方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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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参考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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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07万元 |
受让方应
具备的
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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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二)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没有与不良记录者就本次产权转让有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委托、联合收购等合作关系;
(三)意向受让方参与本次收购应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工商、税务、银行和司法等部门无违法违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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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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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省国信集团《关于同意转让南京云海镁业有限公司15%股权的批复》(苏国信发[2014]138号;
二、评估备案表;
三、法律意见书;
四、审计报告(宁信审(2014)29号);
五、评估报告(宁信评报字(2014)第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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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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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企业的基本情况;
3.公司章程;
4.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的董事会)同意受让股权的决定;
5.其他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基本情况;
3.其他材料。
二、申请程序:
(一)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于2014年9月30日17:00前至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南京市山西路128号和泰国际大厦29楼)提出受让申请,并填写《企业国有产权受让登记表》(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本人至交易所现场办理),交易所接受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公告期满,交易所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确定买受人,如标的企业股东参与收购则竞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
(四)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向交易所提交17万元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收购,受让不成的,保证金全额退还;
(五)公告期内如无意向受让方报名申购,则本公告自动延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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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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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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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先生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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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83163383 |
传真
|
025-83163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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