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企业灾后恢复重建,荥经县人社局加大扶持企业力度,全面贯彻落实“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社会保险缓缴政策。除一名微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名特种合金有限公司、凤凰煤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外, 市人社局又批准开全实业有限公司、四川鸿林建设有限公司享受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目前,共计缓缴社会保险费 562万元,其中: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545.8万元,生育保险缓缴16.2万元。全县涉及缓缴人数2537人,其中:在岗职工2031人,退休职工50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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