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龙铁合金集团五矿硅业有限公司矿热炉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贵州大龙铁合金集团五矿硅业有限公司矿热炉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目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工程名称:
贵州大龙铁合金集团五矿硅业有限公司矿热炉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2、项目概要
建设地点: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草坪村
建设性质:技改项目
主要改造内容:
将原有2×6300KVA矿热电炉及除尘系统拆除,在厂区内新建2×12600KVA自动化、半封闭式矿热炉及除尘系统,同时新建部分附属生产设施。项目总投资为62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运行期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工艺废气、工业固废、设备噪声等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对厂区内原有2×6300KVA矿热电炉及除尘系统已进行拆除并新建2×12600KVA自动化、半封闭式矿热炉及除尘系统,目前该项目对厂区内原有2×6300KVA硅锰合金矿热炉已经拆除,正式施工改造暂为开始。
(1)施工期遗留环境问题分析
1)场地开挖后形成裸露地面,雨天冲刷时造成水土流失。
2)场地未及时清扫,车辆过往时有扬尘产生。
(2)施工期污染分析
项目施工期对道路扬尘等采取洒水降尘方式,生活污水设置截水沟进行集中收集,并设置容积为5m3的隔油池、沉砂池各一个集中处理,然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大龙经济开发区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运往大龙经济开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源包括冶炼废气、炉体无组织排放烟气、原料破碎粉尘及原料堆场粉尘、食堂油烟废气。
(1)冶炼炉废气
冶炼废气烟气经冷却器冷却后降至200℃进入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除尘后烟气通过烟囱排入大气,除尘器收集的回收烟尘经加密装置压缩后全部回收外售,通过以上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冶炼废气达《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5排放标准限值;SO2外排浓度均低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不会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无组织排放废气冶炼厂房采用敞开式结构,强化自然通风,烟气利用热压形成上升气流,从厂房顶部及周围外排。
(2)原料破碎粉尘及原料堆场粉尘本项目硅石原料部分需要进行破摔才能达到入炉要求,环评要求在破碎过程中对硅石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保证料场外粉尘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此外,原料粉尘露天堆场增加棚架,设置成半封闭堆棚,减少扬尘以及雨水冲刷,保证料场外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3)食堂油烟废气
环评要求食堂厨房加装抽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限值要求后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废水污染源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1)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主要有洗矿废水和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水作为洗矿水的补充水,洗矿废水经沉淀后沉淀后作为洗选矿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新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于洗矿用水不外排。
3、固体废物: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矿石洗选矿渣、硅微粉、矿热炉冶炼渣、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炉体大修渣。
(1)矿石洗选矿渣
洗矿碎石洗矿池洗矿矿渣外售作为建筑材料之用。
(2)硅微粉
经加密压缩成块状后全部外售。
(3)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
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干化处理后)统一集中收集后自行运至从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4)炉体大修渣
炉体大修渣全部做为建筑材料使用。
4、设备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有效的减震、隔声和消声措施预防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措施后,可使厂界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60dB(A)、夜间50 dB(A)的限值标准。
建设单位拟采取一系列环保措施,预计本项目投产后,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工程选址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废气、噪声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的得到妥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可以得到综合利用。在项目正常运行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污染较小。综合本评价对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项目选址可行性、环保措施效果可达性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因素的分析结果,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拟建项目厂址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贵州大龙铁合金集团五矿硅业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草坪村 邮编:554302
联系人:刘鹏 电话:13638133582
七、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8号 邮编:210042
联系人:杨柳 联系电话:18508569557 025-85287137
传真:025-85287043 E-mail:googh@qq.com
八、保留时间:2014年11月21日~2014年12月6日。
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1日
- [责任编辑:Soph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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