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的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关于修订完善钢铁产业政策的要求,推动钢铁产能过剩矛盾化解,促进钢铁产业调整升级,我部组织对2005年发布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进行修订,形成了《钢铁产业调整政策(201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本次修订秉承清单管理加底线思维理念,以解决钢铁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导向,以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构建公平竞争、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为目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引导和规范未来10年钢铁产业的发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3月20日-4月20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以书面或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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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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