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合金网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 2006[28 号]《环境影响 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松桃三和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000t/a电解金属锰生产线整体升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松桃三和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000t/a电解金属锰生产线整体升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松桃县蓼皋镇粑坳村相连洞,该项目拟利用原一分厂和二分厂共计50000t/a电解金属锰产能基础,淘汰一分厂20000t/a电解金属锰生产线,利用原二分厂的厂区范围,改建二分厂30000t/a电解金属锰生产线,将50000t/a的电解金属锰生产线全部整合至二分厂进行整体升级技术改造,形成4条单线产能12500t/a的电解金属锰生产线。总投资21395.5万元,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对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营运期产生的粉尘、硫酸雾、氨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设备等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以及项目产生的浸出渣、硫化渣、阳极泥等生产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处置对环境的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防治措施
(1)粉尘除尘措施
①原料堆场粉尘
主要采取设置喷雾洒水装置的措施。根据气候情况开启喷雾洒水装置,对原料堆场粉尘进行抑尘,并在原料堆场进行绿化来防风降尘。
②运输和投料粉尘
矿粉运输和投料采用全封闭输送通道和自动进料斗及进料斗全封闭设施。
③破碎粉尘
破碎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的粉尘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经排气筒(H15m)排放。
④制粉粉尘
高压辊磨机磨粉系统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8%)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经排气筒(H30m)排放。
⑤化合粉尘
浸出化合废气中粉尘经吸收塔除尘,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经排气筒(6根*H15m)排放。
⑥后处理剥离粉尘
主要采取设置喷雾洒水装置的措施。
(2)酸雾处理措施
硫酸雾主要来源于浸出化合工序和电解工序。
制液化合桶加盖密封,盖上开设风机抽风孔及可自动闭合的投料孔。抽风孔用 PV 管与抽风机连接,酸雾及粉尘靠风机抽力抽出进入喷淋塔,用碱液喷淋,酸雾在由碱液吸收降温后进入碱液池,碱液补充添加碱后循环使用,循环碱液达到一定浓度后进入化合槽,喷淋塔净化效率 98%,浸出化合工序废气经喷淋塔处理后,由高 15m 排气筒排放,排放硫酸雾浓度、粉尘浓度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电解车间设置多台轴流式通风机强制通风,从而减少电解工序酸雾对操作环境的影响,确保电解工序酸雾排放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氨雾处理措施
氨雾(气)产生于中和、电解工序。
中和、电解工序产生的氨雾(气)都是无组织排放,且点多面广,加上浓度很低,采用加强车间通风的方法,保证空气流通,并在车间房顶开设天窗,氨雾外排浓度可《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2/864—2013)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1.0mg/m3),从而减少氨气对操作环境的影响。
浸出中和工序在同一槽内进行,投加氨水过程中不可避免有少量氨气产生,采取在车间内开设天窗、加强机械通风的措施,以降低对车间工作环境的影响。
电解车间设置多台轴流式通风机强制通风。
2、废水治理措施
(1)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本项目采用“碳酸钠+石灰+氢氧化钠中和法除锰,加脱铵盐剂并曝气除氨氮”的处理工艺处理含锰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采用二分厂原有的具有除磷脱氮功能的一体化生活污水深度处理设备,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一级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用水。
3、噪声的防治措施
①首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提高设备安装质量,降低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
②优化总图布置。
③其次采用吸声、隔声、消声等技术,消除、控制或降低噪声。
④对接触噪声源的操作人员,采取个体防护措施。
4、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
浸出渣、硫化渣等送锰渣库堆存;阳极泥为危废,暂存库暂存后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送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基本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确保落实环评中提及的环保措施,保证各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基本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项目选址是否合适;
2)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当地的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
3)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4)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5)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有益影响的确认(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家庭收入等);
6)对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总体看法和意见;
7)其它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通过电话反映:
建设单位:松桃三和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范总 电话:13885620755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意 电话:18627380660
2、写信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松桃三和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松桃县蓼皋镇粑坳村相连洞 邮编:554100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12楼 邮编:410004
八、保留时间:10 天。
松桃三和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12日
- [责任编辑:liujianwei]
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