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
按照《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方案》要求,28个督查组在前期听取汇报、调阅相关资料基础上,结合“高架源”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和“12369”全国联网举报投诉受理信息,陆续开展督查工作。
4月8日至11日,28个督查组均进行了现场督查,共督查946家企业(工地),发现679家单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72%。督查主要发现的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仍有不少“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28个督查组共发现“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排查不清等问题116个。北京市部分地区“散乱污”企业整治进展缓慢。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政府提供的111家名单,目前仅完成清退16家,抽查4家中企业3家仍违法生产,“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不完善,网格化监管不健全。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孙庄乡大候村一无名土法炼铝小企业,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熔铝废气、烘干工段废气未经处理直接外排,采用暗管与渗坑排放生产废水。山西省阳泉市盂县牛村镇东山村约20余家耐火材料企业集聚群,该区域内企业管理粗放、物料随意堆放,防扬尘措施落实不到位,区域污染严重。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青年路及光明路附近某厂区内有多家“散乱污”企业在生产,涉及从事木料加工、PVC装修材料、薄膜、塑料颗粒等企业,这些企业均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生产时所产生的大量粉尘和废气无任何处理设施,直接排放。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部分“散乱污”企业没有落实到街道、办事处责任人及网格长。
二是7家高架源企业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甚至弄虚作假。山东省淄博绿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自动监测工控机内安装有两个数据平台,数据不一致。经通入浓度为501mg/m3的二氧化硫标气测试,一个数据平台软件显示二氧化硫为569.90mg/m3,另一个显示二氧化硫为51.05mg/m3,上传环保部门二氧化硫浓度仅为实际二氧化硫浓度10.19%,电脑内安装的PLC通信平台软件数据无法如实反映监测分析仪数据,上传环保部门数据严重失实。当地环保部门已经对计算机等相关设备进行查封扣押,并移送公安部门。
三是个别工业企业污染物仍超标排放。督查发现河北省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河北钢铁集团荣信钢铁有限公司、唐山冀东三友水泥有限公司、山东省德州市平原信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存在部分时段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
四是165家企业治污设施建设不完善或不正常运行。较为突出的有如:天津三达铸造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虽未生产,但冲天炉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损坏严重,浇铸、打磨、喷漆车间无污染防治设施。河北永洋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烧结机配料工段、高炉铸铁机出口、石灰窑上料口等工序无收尘及除尘设施。山西晋城市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化工厂厂区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气味刺鼻;脱硫塔再生槽水PH值在线中控和现场监测均为6,无法起到脱硫效果。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鑫鑫陶瓷厂废气处理设施未运行。山东省淄博广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氧化锆车间酸雾弥漫,挥发性氯化氢无组织排放严重,盐酸酸雾吸收塔吸收液呈强酸性,未添加碱液,无处理效果。河南省郑州市华兴玻璃有限公司企业脱硫除尘设施未按要求添加碱性吸收剂,喷淋液PH约为2,呈酸性;石英砂、玻璃渣配料、上料口未按环评要求安装布袋除尘及收尘设施;在郑州市橙色预警尚未解除时,未采取限产30%的要求,生产负荷设计产能的120%。
五是部分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治理不到位。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兴福镇恒汇板业有限公司彩涂工艺无VOCs处理设施,调漆工序,产生的废气未收集处理。德州市平原县温特实业有限公司喷涂生产线产生的VOCs废气经收集后焚烧处理,滚涂工序未密闭,油漆车间产生的VOCs废气未经收集治理,直接无组织排放外环境。河南尉氏县久华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压胶、密炼、硫化罐、平板硫化工序均没有VOCs治理设施。
上述问题,督查组已及时移交当地环保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各督查组将按照环保部要求,继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部分突出问题,环保部将直接进行督办,逐一对账销号。
另外,根据“高架源”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显示,钢铁行业在4月7日后氮氧化物排放明显增加。在被督查的城市中,唐山市钢铁行业排放增加最多,4月8日相较4月7日氮氧化物排放量增加了38%。其中,河北钢铁集团荣信钢铁有限公司、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排放量较大的钢铁企业氮氧化物排放增长均在60%以上。已通知唐山市督查组开展现场督查。(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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