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从严做好钢铁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变更后的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联系电话0311-87800210。
序号 |
企业名称 |
建设地点 |
冶炼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 |
换算产能(万吨) |
拟开工时间 |
拟投产时间 |
置换比例 |
1 |
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 |
130吨电炉2座 |
200 |
2018年12月份 |
第1座2020年10月底,第2座2020年12月底 |
1:1 |
序号 |
省(区、市) |
企业名称 |
冶炼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 |
换算产能(万吨) |
启动拆除时间 |
拆除到位时间 |
备注 |
1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1#60吨转炉1座、2#60吨转炉1座及60吨电炉1座 |
216 |
第1座转炉和1座电炉2020年10月,第2座转炉2020年12月 |
第1座转炉和1座电炉2020年10月底,第2座转炉2020年12月底 |
1座电炉46万吨产能、1#转炉85万吨产能及2#转炉产能中的69万吨,共计200万吨炼钢产能用于此次置换,2#转炉剩余的16万吨产能由河钢集团统一安排使用 |
2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0#580立方米高炉1座、1#480立方米高炉1座、2#1080立方米高炉1座 |
229 |
1座580立方米高炉和1座480立方米高炉2020年10月,1座1080立方米高炉2020年12月 |
1座580立方米高炉和1座480立方米高炉2020年10月底,1座1080立方米高炉2020年12月底 |
229万吨炼铁产能由河钢集团统一安排使用 |
合计 |
炼铁:229炼钢:216 |
来源: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责任编辑:tianya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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