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环境保护局拟
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7日-2018年12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3-59226159 023-59226590
通讯地址:重庆市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禹田花园2栋7楼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405900
一、拟作出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3600kVA 中低碳锰铁精炼炉及16500kVA 矿热炉项目(一期) |
重庆市城口县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高燕片区锰加工区B区 |
重庆市中瑞矿业有限公司 |
重庆以伯环境监测咨询有限公司 |
1台3600KVA中低碳锰铁精炼炉、1台16500KVA矿热炉、规划年产中低碳锰铁4万吨。配套建设综合楼、原料堆场、成品库、循环水系统、员工倒班楼、公铺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8万元,占总投资的9.4%。本次验收范围为16500kVA 矿热炉以及配套公铺及环保工程。 |
(一)固废治理情况: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矿热炉冶炼渣、设备除尘灰均收集外售,废耐火材料送城口县锰矿治炼废渣堆码场堆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少量废油,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区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地面采取了防腐防渗措施,设备检修的少量废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 (二)噪声治理措施 根据重庆以伯环境监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表》中噪声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报告编号:﹤以伯环测 [2018]第YS0076号>)该项目厂界噪声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的昼间、夜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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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liujian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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