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合金网讯】2017年12月29日,我厅(原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告了《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1750m3高炉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2017年第50号),公告产能置换方案的主要内容为:淘汰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420m3高炉2座、四川省泸州江阳钢铁有限公司420m3高炉1座,换算炼铁产能150万吨;置换为建设1座1750m3高炉,换算炼铁产能150万吨。按照《钢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环办〔2015〕112号)规定,并根据项目所在地规划要求,对原公告建设的1座1750m3高炉(换算炼铁产能150万吨)产能置换项目,现调整为建设1座1250m3高炉(换算炼铁产能115万吨)。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337号)要求,现将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调整高炉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为:2019年5月5日-2019年5月30日。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经济和信息化厅反映。
(转自四川省信息和工业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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