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合金网讯: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印发了《陕西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提出,至2025年底前,全省纳入改造范围的钢铁企业要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方案》明确,至2022年底前,陕西省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要取得明显进展,关中地区4家钢铁企业完成改造任务,陕南地区3家钢铁企业完成改造任务的40%。
《方案》指出,按照“超低改造一批、达标治理一批、淘汰落后一批”要求,对陕西省纳入改造范围的7家钢铁企业有序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到“十四五”末,进一步削减钢铁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实现以排污许可证为抓手的全过程环境管理,有效提高钢铁行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方案》根据行业排放特征,对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大宗物料产品运输分门别类地提出指标限值和管控措施,实现全流程、全过程环境管理。烧结机机头、球团焙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其他主要污染源原则上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200毫克/立方米;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实现对无组织排放的有效管控;大宗物料和产品采用铁路、水路、管道等清洁方式运输,清洁运输比例不低于80%,并对监测监控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中国钢铁新闻网 中国冶金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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