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合金网讯:传统产业是我区制造业的支柱,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水平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为加快推动新型化工、冶金、建材、农畜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和制造强区战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布局合理化、生产清洁化、资源节约化,统筹推进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努力探索出一条符合战略定位、体现内蒙古特色,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到2022年,全区传统制造业产值达到1万亿元,年均增长9%左右,制造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5%左右,钢铁、铁合金、电石、电解铝等重点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比2019年平均下降1.5%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一)新型化工。以市场为导向,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业融合,推动产业向园区集中集聚,打造绿色化、精细化、循环化产业集群,到2022年新型化工产业产值达到3500亿元。
煤化工。以鄂尔多斯、包头、通辽等地区为重点,加快在建200万吨煤制油、52亿立方米煤制气、230万吨甲醇、80万吨煤制烯烃、180万吨煤制乙二醇等项目进度,推进200万吨煤制油、130亿立方米煤制气、140万吨煤制烯烃前期工作,抓住国家新规划5000万吨煤制油政策机遇,争取再布局一批煤制油项目,到2022年煤制油产能达到540万吨、煤制气70亿立方米、甲醇1080万吨、煤制烯烃440万吨、煤制乙二醇270万吨。围绕进口焦煤资源加工转化,重点在乌海及周边(主要包括乌海经济开发区、鄂托克经济开发区、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乌兰察布等地区集中布局2000万吨焦化项目,焦炭产能控制在7000万吨左右。通过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方式,改造升级现有碳化室高度4.3米焦炭项目,改造后碳化室高度达到5.5米以上。
氯碱化工。严格控制电石、PVC新增产能,鼓励现有PVC企业发展氯醋树脂、氯化聚氯乙烯等特种树脂产品,推广应用稀土改性助剂和稳定剂,提升聚氯乙烯产品性能。通过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方式,改造升级2.5万千伏安以下电石炉,改造后单炉容量不低于4万千伏安。到2022年电石、PVC产能分别控制在1800万吨、600万吨以内。
精细化工。以乌海及周边、包头等地区为重点,推动煤焦化工、氯碱化工、硅化工产业链延伸融合,促进甲醇、煤焦油、粗苯、液碱、液氯、有机硅等化工副产品和初级产品延伸加工,发展医药农药系列、染料系列、煤基新材料(碳材料)系列、有机硅系列等产品;以乌兰察布、赤峰等地区为重点,集中布局含氟化合物项目,打造氟化工产业基地。到2022年各类精细化工产品产能达到3000万吨。
(二)冶金。提升钢铁、有色金属技术装备水平、延伸加工能力,丰富终端产品种类,推动“煤电冶加”、“探采选冶加”一体化发展,到2022年冶金产业产值达到4200亿元左右。
钢铁。支持赤峰、通辽、乌海等地区通过产能置换承接先进钢铁产业转移,钢铁产能控制在4000-5000万吨。推动现有钢铁企业改造升级、开发新品,发展重轨型材、钢结构建筑型材、高端板材等高附加值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
铁合金。严格控制新增铁合金产能,通过减量或等量置换,推动乌兰察布、鄂尔多斯、包头、巴彦淖尔、乌海等地区矿热炉容量2.5万千伏安以下铁合金企业改造升级,改造后锰硅合金、高碳锰铁、高碳铬铁矿热炉容量不低于3万千伏安,采用全封闭炉型,配套尾气、余热回收利用装置。
有色金属。围绕准格尔地区高铝煤炭资源(高铝粉煤灰)综合利用,通过产能置换重点在包头、鄂尔多斯、通辽建设300万吨左右电解铝项目,配套布局一批铝型材、铝板(带、箔)、铝合金等项目,到2022年电解铝产能控制在1000万吨左右,铝后加工产能达到700万吨。支持赤峰铜冶炼加工企业搬迁改造、扩能升级,打造蒙东百万吨铜冶炼基地;依托进口铜矿资源,在巴彦淖尔、包头集中布局铜冶炼加工项目,打造蒙西百万吨铜冶炼基地。围绕蒙东蒙西两大铜冶炼基地,配套布局一批铜导线、铜杆、铜合金等延伸加工项目。
(三)建材。适应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需求,发展绿色建材和建材部品部件,到2022年建材产业产值达到300亿元,绿色建材占比超过30%。
水泥和玻璃工业。严格控制水泥新增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开发推广适用于装配式建筑的水泥基材料及制品,鼓励生产使用高标号水泥。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鼓励发展技术装备先进、性能稳定可靠的预拌砂浆产品。支持玻璃生产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开发高附加值玻璃产品,发展玻璃精深加工产业。到2022年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控制在6000万吨、4500万重量箱以内。
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以大宗工业固废为原料的轻质、高强、耐久、自保温、部品化烧结类墙体材料,发展加气混凝土砌块、防水防腐保温复合一体化装配式建筑墙体板材等非烧结类墙体材料,以及真空绝热板、发泡材料等安全、节能、绿色保温材料。到2022年新型墙体材料产能达到160亿块标砖。
陶瓷。引导企业建立陶瓷原料供应体系,规范陶瓷原料开采,提高原料供给质量。以鄂尔多斯达拉特旗为中心,重点发展建筑陶瓷产业,产能达到4亿平方米以上;以鄂尔多斯准格尔旗为中心,重点发展日用陶瓷产业,产能达到3.5亿件(套);以乌兰察布为中心,重点发展陶瓷保温材料产业,产能达到100万立方米。
(四)农畜产品加工业。依托丰富的农畜产品资源,突出绿色、天然、有机等品质特点,发挥龙头企业和优质品牌的引领作用,推动基地建设、行业整合和品牌运营,提升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到2022年农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2300亿元。
乳品加工。重点在黄河、嫩江、西辽河流域和呼伦贝尔、锡林郭勒草原五大优势区,集中布局一批乳品加工项目,到2022年鲜奶加工能力达到800万吨。鼓励伊利、蒙牛提升核心竞争力,打造世界级企业和国际乳业品牌,鼓励中小乳制品加工企业差异化、标准化发展,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
羊绒加工。鼓励鄂尔多斯、鹿王、东黎等品牌企业利用“互联网+”开展个性化定制,提高产能利用率,扩大市场占有率。建设鄂尔多斯、赤峰、巴彦淖尔等特色羊绒纺织(绒毛)产业园区,促进羊绒产业集中集聚发展。支持骨干羊绒企业境外建厂,瞄准国际市场开展品牌化经营,扩大品牌知名度。到2022年羊绒制品产量达到1500万件。
肉类加工。通过技改、扩建和兼并重组中小型牛羊肉加工企业,培育一批年屠宰肉羊100万只、肉牛10万头以上大型加工企业,提升产业集中度。打造锡林郭勒(乌珠穆沁羊肉、苏尼特羊肉)、通辽(科尔沁牛)、呼伦贝尔、兴安盟等牛羊肉区域公用品牌,做大做强大庄园、额尔敦、羊羊牧业和蒙羊等草原牛羊肉产品品牌企业。因地制宜、稳步发展猪、禽等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到2022年肉类产量达到300万吨。
玉米加工。稳定味精产能规模,推进味精生产企业达产达效,鼓励开发小品种氨基酸、原料药、黄原胶等高附加值产品。在兴安盟、通辽、赤峰和巴彦淖尔地区规划布局“玉米秸秆-生物燃料乙醇”项目。延伸玉米加工产业链条,建设玉米油、木糖醇、饲料等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到2022年玉米加工能力达到1000万吨。
甜菜制糖。以扩大产量、提高质量为目标,重点在赤峰、乌兰察布、兴安盟、锡林郭勒、呼伦贝尔、巴彦淖尔、包头等甜菜优势产区建设规模化、机械化种植基地,集中布局制糖项目。支持现有企业扩规模、增品种、提品质。到2022年甜菜糖产量突破100万吨,打造中国甜菜糖第一产区。
马铃薯加工。以乌兰察布、赤峰、呼和浩特等地区为重点,集中布局马铃薯精深加工项目,推动马铃薯主粮化,提高鲜薯加工转化能力,延伸马铃薯加工产业链条,做大做强马铃薯产业。到2022年鲜薯加工量达到200万吨。
造纸。严格产业准入和环保标准,推广生物酶分离植物纤维技术,在巴彦淖尔、鄂尔多斯、呼伦贝尔等沙柳、竹柳、枝丫材、木材边脚料等资源富集地区,适度布局芦苇浆、沙柳浆、木浆和纸板生产线项目。
其他农畜产品加工。支持巴彦淖尔粮油、葵花籽、番茄等加工产业发展,打造“天赋河套”区域品牌,建设河套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在兴安盟、通辽、赤峰、巴彦淖尔、呼和浩特、呼伦贝尔等地,规划建设粮油及秸秆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培育优势饲料加工产业集聚区。支持兴安盟大米加工示范基地建设,支持锡林郭勒盟亚麻籽加工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依托沙漠、山区、林下、河湖等特色动植物资源发展深加工产业。
三、推进举措
(一)实施延链补链专项行动。加强延链补链项目谋划、储备和实施,推动产业延伸融合、循环发展,提升资源就地加工转化能力,力争三年内培育形成2条产值千亿元、3条超500亿元和3条超百亿元的特色产业链,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园(集聚区),进一步增强国家重要的新型化工、有色金属生产加工、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竞争力。
(二)实施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进质量强区建设,支持企业对标先进,增加中高端工业产品供给,增强内蒙古制造影响力。到2022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率达到90%以上,煤化工、羊绒、乳制品等优势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实施数字化改造专项行动。引导扶持企业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制造模式,推动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等数字领域关键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培育一批基于数字技术的新型生产、组织、服务模式。
(四)实施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引导制造业企业以产需互动和价值增值为导向,从单纯制造产品向“制造+服务”转型,从单纯出售产品向出售“产品+服务”转变,不断推动制造业向研发和服务两端延展。
(五)实施过境资源落地加工转化专项行动。大力发展泛口岸经济,在边境口岸地区和中欧班列重要节点地区建设一批矿产资源、木材、农畜产品等过境资源加工园区,变通道经济为落地经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财政金融支持。自治区现有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传统产业提质升级重点项目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二)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以企业为主导的各类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在煤基新材料、乳业、羊绒等领域组建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国家级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与国际国内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在化工、有色、稀土功能材料、石墨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领域,支持一批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项目。
(三)强化节能减排约束。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技术、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规定和标准,推动技术装备水平达不到国家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标准的现有高耗能、高排放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加强节能监察,将万吨标煤以上能耗企业全部纳入能源管控平台,对超过国家能耗限额标准的限期整改。
(四)促进产业协同发展。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着力引进一批制造业大企业、大项目,提升大型骨干企业引领力、带动力。鼓励和推动大企业面向中小企业,通过任务众包、能力共享、资源开放、供应链金融等方式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协同制造。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打造细分领域“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加快融入产业创新和大企业供应体系,促进产业协同、企业融通发展。
(五)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行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部门帮办制和联合审图、联合验收模式,最大限度缩减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时限。持续推进“一对一”帮扶和“点对点”服务企业制度,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分级分类推动解决项目开工手续不完善、政策落实不到位、承诺兑现不到位、融资难融资贵、用工需求等方面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 [责任编辑:kangmingfei]
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