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合金网讯】2020年3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巴西、印度、韩国、墨西哥和泰国的预力钢绞线(PrestressedConcreteSteelWireStrand)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对进口自印度的预力钢绞线启动第三次反补贴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对进口自日本的预力钢绞线启动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自上述国家的预力钢绞线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立案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0年4月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0年5月14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1978年12月8日,美国正式对进口自日本的预力钢绞线征收反倾销税。继美国对日本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于1999年2月3日第一次延长对日本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继美国对日本涉案产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于2004年6月25日第二次延长对日本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继美国对日本涉案产品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于2009年12月11日第三次延长对日本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继美国对日本涉案产品作出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于2015年4月23日第四次延长对日本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
2004年1月28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对进口自巴西、印度、韩国、墨西哥和泰国的预力钢绞线征收反倾销税。2004年2月4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对进口自印度的预力钢绞线征收反补贴税。继美国对上述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于2009年12月11日第一次延长上述5个国家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继美国对上述国家涉案产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于2015年4月23日第二次延长对上述5个国家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转自商务部,中国钢铁新闻网)
- [责任编辑:王可]
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