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合金网讯】4月24日,太钢不锈发布《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吸收合并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从《公告》中获悉,因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广东太钢不锈钢加工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加工公司”)与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太钢不锈钢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公司”)地域相同、业务重合,为进一步精简机构,降低管理成本,经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4月 23日召开的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由佛山公司吸收合并广东加工公司。
吸收合并方案
1、吸收合并的方式:佛山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方式合并广东加工公司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人员和业务,吸收合并完成后,佛山公司存续经营,广东加工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注销。
2、合并基准日: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确定。
3、合并范围:合并完成后,广东加工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人员、业务及相关资质由佛山公司依法承继。
4、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佛山公司承担。
5、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债务人等相关程序。
6、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事项后,合并双方将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并依法按程序办理广东加工公司的注销手续,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7、合并完成后,广东加工公司的在职员工由佛山公司负责统一安置。
(转自太钢不锈,中国钢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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