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消息:12月20日,日本就中国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措施提起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表示,中方已收到日方提出的磋商请求,将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予以妥善处理。
2012年11月8日,商务部发布2012年第72号公告,公布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反倾销调查的终裁结果,决定自2012年11月9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等国的进口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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