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合金网】广西电网对用户月度有增量用电的条件下,对峰、平、谷段增产电量在原有结算价格基础上给予不同程度的优惠(不影响用户已签约的市场交易合同结算)。以本年5月份用电量为基准,六月、七月份用电增量部分,即:峰段增产电量在原结算价格基础上降低0.1元/千瓦时;平段增产电量在原结算价格基础上降低0.15元/千瓦时;谷段增产电量在原结算价格基础上降低0.2元/千瓦时。执行时间:2022年6月、7月。执行范围:参与广西电力市场交易的大工业用户。
中国铁合金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均不得擅自拷贝或转载,否则视为侵权,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特此郑重声明!
- [责任编辑:kangmingfei]
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