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合金网讯:厦门钨业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其与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洛阳钼业”)共同投资成立从事仲钨酸铵(APT)生产、销售的合资公司(下称“APT公司”)。
公告显示,APT 公司注册资本 2亿元,厦门钨业将以现金出资80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40%,洛阳钼业出资 1.2亿元,占出资总额的60%。其中,首期出资总额为5000万元,洛阳钼业出资3000万,厦门钨业出资2000万元,后续将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在两年内增资完毕。
根据规划,APT 公司将投资建设仲钨酸铵(APT)生产厂房及生活配套设施,仲钨酸铵(APT)建设规模为1万吨/年,并为最终形成1.5万吨/年预留场地和基础设施。这家新成立的公司今后也将主要经营仲钨酸铵(APT)、氧化钨及其钼酸铵、磷酸副产品的生产、销售。
洛阳钼业法定代表人为吴文君,注册资本10.15亿元,主要从事钼、钨及黄金等稀贵金属的采选、冶炼、深加工、贸易、科研等。今年前三季度,该公司营收为39.94亿元,净利也高达9.02亿元。
厦门钨业与洛阳钼业曾于2002 年合资设立了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豫鹭矿业”)。豫鹭矿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厦门钨业持有其60%股权,洛阳钼业持有40%股权。
这家成立10余年的合资公司,日后将成为APT公司主要原料供应方之一。
根据公告,为保证原料供应,豫鹭矿业、洛阳钼业及其在洛阳地区全部产钨精矿的控股子公司(包括现有和将来新设的企业)应将其所生产并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的钨精矿全部销售或优先销售给APT公司。此外,APT 公司还应该优先向洛阳钼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将来新设的企业)购买硫酸。
而在销售方面,合资双方已同意将APT公司生产的仲钨酸铵(APT)及氧化钨优先销售给厦门钨业或厦门钨业下属子公司,销售数量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为限(售价参照市场价格)。
公告还明确,在合作合同被终止或解除前,合资双方及其各自的控股子公司(APT公司及其将来成立的下属公司除外)后均不得在洛阳地区再行投资建设仲钨酸铵(APT)冶炼厂,也不得在洛阳地区设立经营范围与 APT公司一致或类似的任何实体。
厦门钨业方面表示,此次投资符合该公司APT生产向资源地转移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保障其钨产业的原料供应,增强厦门钨业的竞争力。
此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厦门钨业自有资金,但因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不会对该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较大影响。
厦门钨业称,投资项目虽然有稳定的原料供应来源和市场需求,但“由于国内APT产品竞争激烈,APT产品价格的波动将对项目效益产生较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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