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好转

云南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好转

  • 2008年10月13日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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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矿产
[导读]
我省在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中,坚持把资源整合作为推进矿区整顿的重要手段,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宏观调控,加大市场配置矿产资源的力度。通过3年的努力,全省整顿规范“治乱”工作成效显著,“治散”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治本”工作有了实质性推进。
 
    近年来,全省国土管理部门运用规划手段对规模小,资源利用率低,破坏环境的矿产开发企业进行严格限制,按照规划分区,合理设置矿业权,大力调整矿山布局结构,进一步提高新办矿山在规模、设计、环保、技术等方面的准入条件。我省在整顿矿产资源秩序期间,共清理探矿权2158个,核减勘查面积3201平方公里,注销勘查许可证380个,清理采矿权8195个,依法查处越界超层开采262起,注销吊销采矿许可证871个。按照《云南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总体方案》的要求,我省已完成金、锡、钨3个矿种的整合任务,初步实现了重要矿产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的目标。全省各级确立的671个整合矿区,已有312个完成整合任务,其中,省级29个重点矿区,已有19个完成整合任务。通过整合,矿业权减少了783个,矿山企业“多、小、散”的局面初步改观,矿区开发秩序进一步好转。
 
    为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宏观调控力度,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管理,我省制定了《云南省探矿权管理规定》和《云南省采矿权管理规定》,两个《规定》的实施将有力地促进对矿权的监管和勘查单位资质管理,使从严审查勘查设计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推行勘查区块面积核减和矿业权人退出机制等工作有了制度保障。( 文章来源:云南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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