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提前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

天等提前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

  • 2008年12月24日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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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锰
[导读]
截至11月30日,天等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0372万元,占年初预算任务的144.71%,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20000万元的101.86%,同比增收6733万元,增长49.37%,收入总量和增幅创历史新高,提前一个月完成全年预算收入任务,提前两年完成“十一五”财政收入目标。
   
尽管下半年天等县经济发展受到了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收入增长比较缓慢,但是由于上半年财政收入增势强劲的惯性,加上该财税部门积极采取对策、调整工作重心、转变工作方法,全力化解和消除金融危机对财政收入的不利影响,使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又好又快增长的态势。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四大主体税种成为继续保持主体地位,前11月完成14789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72.59%;“锰、糖”两大支柱税种继续发挥主导作用,前11月锰矿相关税收入库10469万元,蔗糖相关税收入库869万元,两税种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达55.65%;房地产和建筑安装行业收入增长迅速,两行业前11月共入库2597万元,占全县财政收入的比重首次超过一成;非税收入完成4258万元,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20.90%,成为财政收入增长的重要力量。
 
今年以来,天等县加强对财税工作的领导,加大重点税源监控,县国税、地税部门坚持把加强征管基础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在不断健全征管基础工作制度的前提下,突出加强户籍管理、零负申报管理、发票管理、征管机制等基础管理工作,强化了税源税基的控管;县财政部门严格执行新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加大对非税收入的监缴和稽查力度,全年非税收入完成4258万元,成为全县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来源:左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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