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1日,宁波市在浙江全省率先对不锈钢行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包括拥有中频炉、工频炉、电炉等设备的不锈钢(熔炼)企业94家。其中,去年10月1日至今年9月30日为不锈钢企业的过渡期,相关企业根据设备配置情况分三类,按全部用电量的50%、30%和20%执行淘汰类差别电价政策,每度电加价0.3元。
截至6月末,全市已有29家企业淘汰各种规格中频炉72台、精炼炉4套,淘汰落后产能42.3万吨,占不锈钢企业执行差别电价前总产能的近30%,年腾出能源消耗总量8.1万吨标煤。不锈钢企业的生产扭转了政策执行初期的下滑态势,呈现较为平稳状况。今年1月至5月,宁波市不锈钢熔炼企业共用电2.75亿千瓦时,征收差别电价2350万元,最近3个月则平均每月征收差别电价550万元。
“收取来的差别电费,10%用于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降耗工作,其余部分返还相关县(市)区,专项用于区域产业结构调整、节能降耗及相关稳定工作。”相关负责人介绍。日前,省财政返还了宁波市前两年的差别电价资金1140.6万元。根据相关规定,市财政将按各地实际上缴的90%比例返还各有关县市区。
“一年过渡期对不锈钢企业来说是转型升级的好时机。”这位负责人说,今年10月1日起宁波市不锈钢熔炼企业将全额征收淘汰类差别电价,涉及企业65家。(来源: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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