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底,由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太原市环境监察支队组成的环境整治工作组,对太原市焦化企业开展现场监察、监测。从太原市环保局获悉,环保部门已对5家焦化企业开出60万元罚单。
今年4月,环保部对山西省焦化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对太原市9家存在问题的焦化企业进行了通报,发现存在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污染治理设施及在线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针对环保部通报,太原市环保部门强化了对焦化企业的现场监察、监测。从5月31日开始,由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环境监察支队组成的环境整治工作组入驻焦化行业集中的清徐县和古交市,对焦化企业开展现场监察、监测。监管触角由钢铁行业向焦化行业全面延伸。
据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环境监察人员和监测人员24小时驻厂,流动空气质量监测车入厂开展区域环境监测,对焦炉烟气、污水等按照每天12次的频次开展检查监测,通过比对,保证在线监测设备的准确率。针对驻厂监管、监测发现的问题,环保部门对超标排放的山西亚鑫煤焦化有限公司、山西梗阳焦化有限公司、华润煤业有限公司焦化厂、西山煤气化第二焦化厂、山西隆辉煤气化有限公司等5家焦化企业,实施经济处罚共计60万元。此外,太原市政府已责成各县(市、区)政府,限期完成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等6家焦化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的搬迁工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太原迎宪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落后产能及时淘汰;对西山煤气化第一焦化厂等3家焦化企业限期完成环保验收并完善治理设施;责令山西美锦煤焦化有限公司等企业限期解决焦炉无组织放散和扬尘问题,逾期未完成将责令停产整治。(文章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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