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63号 增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商品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63号 增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商品

  • 2010年10月11日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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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进行调整:将44个十位商品编码(见附件)增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的管理,仍按《商务部 海关总署2009年第37号公告》及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 (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的管理,仍按商务部、海关总署2009年第37号公告及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增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商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 务 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增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商品
序号
商品编号
商品名称
禁止方式
1
2804619011
含硅量不少于99.99%的多晶硅废碎料
出口
2
2804619019
其他含硅量不少于99.98%的多晶硅
出口
3
2804619091
其他含硅量不少于99.99%的硅废碎料
出口
4
2804619099
其他含硅量不少于99.99%的硅
出口
5
6907100090
未上釉的小陶瓷砖,瓦,块及类似品
出口
6
6907900000
未上釉的大陶瓷砖,瓦,块及类似品
出口
7
7001000010
废碎玻璃
出口
8
7001000090
玻璃块料
出口
9
7002100000
未加工的玻璃球
出口
10
7003120000
铸、轧制着色的非夹丝玻璃板、片
出口
11
7003190001
液晶显示屏用原板玻璃
出口
12
7003190090
铸、轧制的其他非夹丝玻璃板、片
出口
13
7003200000
铸、轧制的夹丝玻璃板、片
出口
14
7003300000
铸、轧制的玻璃型材及异型材
出口
15
7004200000
拉、吹制的着色玻璃板、片
出口
16
7004900001
光学平板玻璃,厚度0.7mm以下
出口
17
7004900090
拉、吹制的其他玻璃板、片
出口
18
7005100000
有吸收层非夹丝浮法或抛光玻璃板
出口
19
7005210000
其他着色非夹丝浮法玻璃板、片
出口
20
7005290001
浮法玻璃
出口
21
7005290090
其他非夹丝浮法玻璃板、片
出口
22
7005300000
夹丝浮法玻璃板、片
出口
23
7203100001
热压铁块
进出口
24
7203100090
直接从铁矿还原的铁产品
进出口
25
7203900000
其他海绵铁产品或纯度在99.94%及以上的铁
进出口
26
7204100000
铸铁废碎料
进出口
27
7204210000
不锈钢废碎料
进出口
28
7204290000
其他合金钢废碎料
进出口
29
7204300000
镀锡钢铁废碎料
进出口
30
7204410000
机械加工中产生的钢铁废料
进出口
31
7204490010
废汽车压件
进出口
32
7204490020
以回收钢铁为主的废五金电器
进出口
33
7204490090
未列名钢铁废碎料
进出口
34
7204500000
供再熔的碎料钢铁锭
进出口
35
7205100001
棱角钢砂
进出口
36
7205100090
其他生铁、镜铁及钢铁颗粒
进出口
37
7205210000
合金钢粉末
进出口
38
7205290000
生铁、镜铁及其他钢铁粉末
进出口
39
7206100000
铁锭及非合金钢锭
进出口
40
7206900000
其他初级形状的铁及非合金钢
进出口
41
7207110000
宽度小于厚度两倍的矩形截面钢坯
进出口
42
7207120000
其他矩形截面钢坯
进出口
43
7207190000
其他含碳量小于0.25%的钢坯
进出口
44
7207200000
含碳量不小于0.25%的钢坯
进出口
备注:以上商品目录按2010年海关商品编码制定。如遇编码调整,以调整后编码为准。
  •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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