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合金网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简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2年11月1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71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立案调查。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8046190。该税则号项下用于生产集成电路、分立器件等半导体产品的电子级多晶硅不在本次调查产品范围之内。
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以下称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及倾销幅度、国内多晶硅产业是否受到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调查机关作出初步裁定(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步裁定
调查机关初步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多晶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被调查产品范围及措施范围
本案被调查产品及实施措施产品的具体描述如下:
调查和措施范围: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
被调查产品名称:太阳能级多晶硅。英文名称:Solar-Grade Polysilicon。
被调查产品的具体描述:以氯硅烷为原料采用(改良)西门子法和硅烷法等工艺生产的,用于生产晶体硅光伏电池的棒状多晶硅、块状多晶硅、颗粒状多晶硅产品。
被调查产品电学参数为:基磷电阻率<300欧姆?厘米(Ω ? cm);基硼电阻率<2600欧姆?厘米(Ω ? cm);碳浓度> ;n型少数载流子寿命<500μs;施主杂质浓度> ;受主杂质浓度> 。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太阳能级单晶硅棒和定向凝固多晶硅锭的生产,是生产晶体硅光伏电池的主要原料。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8046190。该税则号项下用于生产集成电路、分立器件等半导体产品的电子级多晶硅不在本次调查产品范围之内。
三、临时反倾销措施
考虑到本案特殊市场情况,调查机关决定在初步裁定后暂不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四、评论
各利害关系方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可向调查机关提出书面评论并附相关证据,调查机关将依法予以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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