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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日前公布,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相关监管要求,将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2.3亿元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并相应调整募集资金用途中的投资总额。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调整前:此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9亿元(含11.9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6亿元(含9.6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中钢国际表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6,000.00 万元(含96,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内蒙古(奈曼)经安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镍铁合金EPC总承包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接的年产120万吨镍铁合金项目采用回转窑焙烧、电炉还原熔炼(即RKEF)工艺,被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本)》列为钢铁行业的“非高炉炼铁技术”鼓励类产业项目。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为年产120万吨镍铁合金项目的建设以及公司其它工程总承包项目开展提供资金,顺应钢铁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趋势。
来源:广东省不锈钢材料与制品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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