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就《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中方企业在未建交国家和安全风险等级高的国家或地区的境外投资,以及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应报中国商务部核准.
需报商务部核准的境外投资还包括跨境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境外投资和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等.
刊登在商务部网站的征求意见稿并称,中方投资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能源矿产类境外投资、商品城类境外投资、房地产开发类境外投资等,应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
境外投资是指在中国注册的各类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或经营管理权以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根据商务部2004年出台的《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商务部核准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类企业除外),并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中央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境外投资开办企业.但其中未有明确具体投资金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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