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商务部 对外贸易司
【发布文号】商贸工函[2009]99号
【发布日期】2009-05-07
【发布文号】商贸工函[2009]99号
【发布日期】2009-05-07
针对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国际经贸形势和市场变化情况,为保持出口稳定增长,促进相关行业就业,根据商务部2008年第56号公告、第116号公告和第118号公告规定,商务部受理了各地铁合金和柠檬酸(盐)出口企业提交的该两类产品2009年出口许可申领条件补充申报材料,经过相关审核程序,现将初步核准2009年铁合金和柠檬酸符合出口许可申领条件的补充企业名单上网公示征求意见,截止到2009年5月15日。
如对有关初核结果有异议,请于2009年5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或电子邮件送达商务部外贸司或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二〇〇九年五月七日
二〇〇九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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