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合金网讯:土地闲置问题已是顽疾,国土部曾先后对此提出解决的政策。最新政策规定,2012年6月7日,国土部发布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该办法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有人士认为,相比以往政策,这一办法认定闲置土地的标准更清晰,操作性更强,对闲置土地处置程序更加完善。特别是,“除了规定重罚企业囤地炒地行为,同时也明确政府囤地也须追责”。
不过这种看法可能太乐观,毕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报道称,在江苏无锡,从2006年至2011年的5年时间里,当地拍卖的国有建设用地中,有将近30幅地块存在闲置情况。目前大多成为荒地和菜地,没有动工的迹象。
相关开发商表示,项目未动工的原因在于政府迟迟不能交地。对此,无锡市国土局回应称,由于拆迁原因导致大部分地块不能交地,但他们已和开发商签订了补充协议,所以这些地块都不属于闲置土地,也就不存在收取土地闲置费用、无偿收回地块的做法。
这种情况不只发生在无锡。每当土地由于拆迁问题导致地块不能交付、项目无法动工时,地方政府往往和开发商之间签订补充协议,以此来规避闲置土地的处罚,有的地块甚至签了两到三次的补充协议。
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方面原因出现土地闲置,都需要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如果任由地方通过补签协议等途径钻空子,那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又将成为一纸空文。如此一来,土地闲置问题将永远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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